已婚女享受了ldquo特殊rdqu
杭州的刘先生给我们打来电话,说“百合网”在拆散他表哥的家庭,这是真的吗?
刘先生的嫂子谢女士(化名)今年五十来岁,在杭州做生意,因为长期和丈夫分居,夫妻感情出现了问题。7月份的时候,谢女士向杭州相遇婚恋交了一笔三万块钱的VIP交友服务费,不过在和婚介介绍的男士相处了一段时间后,谢女士怀疑对方是骗子,于是找到婚介提出退费。
担心自己一个人会吃亏,又不好意思跟丈夫说,谢女士就把事情告诉了丈夫表弟。接着,表弟刘先生陪同谢女士找到了这家位于杭州凤起路同方财富大厦15楼的相遇婚恋婚介,从前台的布置和店名来看,这是一家和百合网有合作的线下体验门店。
刘先生非常愤怒,自己的表哥和表嫂还是合法夫妻,嫂子不仅成了这家婚介的会员,甚至婚介还提供了服务。他认为,自己的表嫂的确有错,但是“百合网”作为一个婚介公司,别人还没离婚,就给介绍交友,还白纸黑字约定好,这是明摆着在拆散别人家庭。
我们也拿到了双方的协议,其中第二条写到:在离异证未到之前,只能享受交友服务,等证件到齐补签公司正式合同。刘先生觉得,这样的服务项目很荒唐。
那么,这家婚介公司跟百合网真的有关系吗?我们注意到,这份协议看上去并不是很规范,乙方落款是杭州相遇婚恋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但没有加盖公章,而整个内容里也没有看到和百合网相关的内容。
记者赶到这家公司后,相遇婚恋的工作人员拒绝了采访,门店负责人也迟迟没有出现。那么相遇婚恋和百合网之间是否有合作?另外,对于吸纳已婚人士为会员并且提供服务是否符合运营规范?一个星期后,我们通过电话对相遇的一位婚恋老师进行了询问。
杭州相遇婚恋江老师:
(记者:相遇真的跟百合有合作吗?)是跟百合网合作,百合总部他是每个月要巡查的,就是每个店都要巡查。他一定要确保这个店的资质,是符合他们百合网,这个牌子不是随便挂挂的。
这位江老师的说法是真的吗?随后,记者联系上了百合网方面,百合佳缘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媒体公关部王先生告诉我们,他们和这家相遇婚恋没有任何合作,更不会为已婚的用户提供交友服务,这在他们公司是有严格规定的。接下来,他们会对这件事进行一个调查。
事情到了这里,我们还有一个疑问,相遇婚恋和谢女士签署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提到在离异证未到前,能享受交友服务,这样的服务款项合理吗?
浙江腾智律师事务所崔妤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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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有相关规定,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是属于无效的。公序良俗就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么就要具体审查这个合同的条款,是不是违反了公序良俗。
律师表示,从内容上看,这项条款是否有违反公序良俗仍存在争议,需要司法部门定夺。而即便审查后认定这份合同内容违反公序良俗,也只能说明合同无效,并不能根据合同内容对草拟合同的一方进行处罚,对于婚介的调查还得从企业经营的方面入手。
随后,我们把情况向杭州市下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表示会对这家相遇婚恋进行调查。而在我们的介入后,相遇婚恋已经把谢女士的3万块服务费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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