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合网承诺一年领证可退70费用想得美

近日,广州白云街坊吴先生向我们报料说,他去年花了近7万元服务费与“百合网”签订一年期的婚保服务,签订的合同中提到,一年期内如果介绍对象成功领证可以退还70%服务费,如今,吴先生在一年内成功找到老婆结婚领了证,但“百合网”的这笔钱却一直不退。

去年,30岁的吴先生在网上下载了“百合网”婚恋APP,在注册账号并缴纳会员费之后,有工作人员联系他去到广州越秀区中华广场的线下门店,向他推荐“红娘服务”。吴先生称,当时在营销人员的引导下,跟对方签订了一年期的婚保服务,总金额是元.吴先生提供的合同显示,他和百合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时间为年10月30日,其中附件“结婚返还版红娘服务产品介绍”中提到,满足4个条件可兑换“百合网”在“老庙黄金”的代金券或相当于合同服务费70%的结婚礼金。4个条件分别为:“合同服务期内,经乙方(百合网)红娘服务,双方经过31天以上恋爱登记结婚”;“双方结婚登记地在中国大陆”;“登记结婚后三个月向乙方提交结婚证”;“甲方(吴先生)和配偶统一将交往过程作为成功案例无条件提供给乙方用于商业宣传”。先生说,这4个条件他都满足了。报料人吴先生我已经按照合同上拿到了证,并且我也按照他们的相关流程去走退费手续,但是我从年9月29号拿到结婚证,然后我就来到他们店面去办理退费手续,之后呢,他们竟然说我这笔费用可能退不了。吴先生说,工作人员当时告诉他,他的妻子超过了“约见人数12人”的条件,已经是第13位了,但吴先生就认为合同中的条件并未规定“12人以内”。吴先生表示,由于该网站的总部是在北京,所以他也向北京进行了投诉,在受理之后该网站表示可以退相应的款项,但没过多久网站又表示,这个款项不能退了。报料人吴先生百合网又给出另外一个理由,说她介绍的那个对象不是百合的“佳丽”,我觉得很震惊啊,因为这个是她们红娘推荐给我的,有她们的模板,有他们的聊天记录。记者随后和吴先生来到当初签署合同的广州“百合网”线下门店,对方表示之前一直与“百合网”是合作关系,双方在今年6月份取消了合作,现在他们婚恋服务公司与“百合网”没有任何关系,并且也一直帮吴先生跟北京百合网总部协调此事。婚恋服务机构赵经理(去年)那个时候是跟“百合”在合作,是“百合”的合同寄过来这边(签的),(吴先生)结婚证有了,拍的视频也反馈了,包括人家也送了锦旗,写了成功分享,手续都很完善了,我们是提(给)了“百合”,“百合”那边是说各种原因反正就是不给退。对此,“百合网”公关部门回应称,目前北京总部已介入此事,进展到了最后的手续核查阶段。但关于是否能退费,以及为何吴先生遇到被新增退费“条件”的问题,对方暂未作出回应。有律师认为,吴先生签署的合同中“退还70%服务费”里并没有明确约定必须要在12人以内才可退还,如果对方拒绝退费,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律师魏巍巍应该是要为吴先生退还这70%的服务费款项的,不退还款项的话,可能涉及到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甚至知情权,吴先生可以先到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广东台记者:邓硕

民生无小事今日多

转载请注明:http://www.hongloumengs.com/bhwy/12425.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