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街坊注意违法将受罚曙光路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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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
迁移树木或者修剪直径五厘米以上的枝条
正文:
道路两旁的绿化树
不仅营造自然氛围
美化市容环境
还有净化空气
降尘隔噪等多种生态作用
但部分商家或个人
因为自身原因
居然会对这些绿化树“下狠手”
近日,园林绿化部门接到来电反映,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曙光路人行道上某绿化树被人为砍伐。园林绿化部门管理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并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停工,同时联系城管执法队员至现场处理。
经调查核实,该施工人员在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人行道上1棵细叶榕进行砍伐。城管执法队员当场告知施工人员私自砍伐行道树属于违法行为,并依照《广州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调查处理。
破坏公共绿化树不仅是不文明行为
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
迁移树木或者修剪直径五厘米以上的枝条
(私人庭院内的树木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
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绿化树木如果出现影响采光、遮蔽道路等情况需要修剪时,可以联系区绿化所(-)现场核查后根据实际进行修剪。
如果需要申请因城乡建设或者城乡基础设施维护临时占用绿地、树木迁移等事项,可前往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百合路36号)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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