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街坊注意违法将受罚曙光路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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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

迁移树木或者修剪直径五厘米以上的枝条

正文:

道路两旁的绿化树

不仅营造自然氛围

美化市容环境

还有净化空气

降尘隔噪等多种生态作用

但部分商家或个人

因为自身原因

居然会对这些绿化树“下狠手”

  近日,园林绿化部门接到来电反映,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曙光路人行道上某绿化树被人为砍伐。园林绿化部门管理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并要求现场施工人员停工,同时联系城管执法队员至现场处理。

  经调查核实,该施工人员在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人行道上1棵细叶榕进行砍伐。城管执法队员当场告知施工人员私自砍伐行道树属于违法行为,并依照《广州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调查处理。

破坏公共绿化树不仅是不文明行为

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

迁移树木或者修剪直径五厘米以上的枝条

(私人庭院内的树木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温馨提示

  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绿化树木如果出现影响采光、遮蔽道路等情况需要修剪时,可以联系区绿化所(-)现场核查后根据实际进行修剪。

  如果需要申请因城乡建设或者城乡基础设施维护临时占用绿地、树木迁移等事项,可前往花都区政务服务中心(百合路36号)申请办理。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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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冼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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